第四百五十四章 鞋子利益(2/2)
的时候,应该考虑到当前的实际情况。比如在目前的联赛里,有些球员是已经接受了其他运动商的赞助的,按合同,比赛时必须得穿约定的球鞋上场,如果违约,肯定要被追究责任,这是契约精神的问题,是法律的问题。你现在搞一刀切,全然不顾球员自身的利益,遭到抵制是必然的。
况且,国际惯例早已有之,BA的主赞助商金额比CBA贵多了,以前是阿迪达斯,接下来的一单超级大合同换成Nike了。可即便Nike给NBA花了那么多钱,NBA也没打破“运动员的脚归自己”的国际惯例。
为什么NBA发展这么成熟的联盟,球鞋的选择权交给球员处理,不是简单的NBA要保护球员健康吧,更重要的是,防止一个联赛中,一家体育品牌垄断。如果在一个联盟中,只允许一家体育赞助商,实际上你就排斥了其他赞助商。举个例子,CBA把权益全部打包给了李宁,那么比如匹克,安踏这些国产品牌在国内就找不到代言的明星球员,因为CBA能够比赛露出的场合几乎没有,继而去NBA找明星代言。那么NBA运动员还是在彰显NBA联赛的品牌价值。所以,多家体育品牌进入联赛,通过明星代言等等多个途径,带来的商业影响和品牌价值,比所谓的一家垄断现金更高。
为了获得大额合同,把所有球员捆绑起来,统一和赞助商议价,只见短期利益,没有长远眼光,无非就是计划经济的老路。这种上世纪的制度已经给了我们血淋淋的教训了,建立在这种管理模式下的协议,不叫协议,叫球员卖身契!
现在篮协的尴尬就是当年你们懒政自酿苦果,真是冷冰冰的讽刺和悲哀!
这件事情中,其实李宁是最大的受害方,这几年省吃俭用拿出20亿打品牌广告,就靠这个卖鞋了,我当年提出的协议,你们是同意了呀,现在你们却要这么搞!大写的懵逼。
中国男篮一哥当着全国观众球迷的面,在比赛过程中把李宁闪击3脱下,像丢垃圾一样丢在球场上,然后大摇大摆扬长而去,言下之意什么,李宁的产品不行,我穿不习惯。这就会形成一种印象:CBA第一头牌,中国篮球现役第一人都穿不惯李宁,这产品是有多差啊!
这已经严重影响了李宁长期建立的品牌声誉了。接下来,李宁明年和篮协续约这事情估计得打个问号了!
摸摸头,李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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