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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过因此显示她对主人家的尊重,也是好意。
她带来一只一公尺高等洋娃娃,会说话,象“你好吗,我叫莉莉,我们唱首歌好不好”,然后唱起伦敦桥会塌下来。
那支万花筒立刻被冷落一角。
乃光埋头吃菜,吃不光,还叫主人给他打包带回家第二天再吃。
徐影懿虚心向女主人讨教,她太想学做这个菜。
乃光站在露台上看夜景。
健文说:“很好的女孩子。”
乃光抬起头,“为什么我没有想哭的感觉?”
健文没好气,“你那么想哭还不容易,待会儿我揍你一顿不就行了。”
“一个人在至快乐的时候会流泪。”
“是吗,老板无理取闹的时候,我也想痛哭。”
乃光仍然忧郁。
那天,他把影懿送回家,一个人到酒吧去。
苏茜走近,诧异地说:“你怎么变成稀客了?”
乃光坦言道:“我打算结婚。”
苏茜怪同情他,“真是,社会压力大,不结婚不能承受遗产不能升级,可是这样?”
乃光笑:“不,是我觉得寂寞。”
“我们陪你,还不够吗?”
“你陪我四小时,我一天还剩二十小时,你陪我十个钟头,我还有十四个钟头无法打发,天长地久,靠外人是不行的,朋友每星期叫我去吃一次饭,已算仁至义尽,还有六个晚上怎么办?”
“噫,”苏茜讶异,“找别的女孩子呀。”
乃光摇摇头,“太累了,我不欲再手持一束鲜花站在车旁等。”
苏茜笑出来,“那就结婚吧。”
“可是我知道我不爱她。”
“首先,你知道爱的感觉吗?”
“我在小说中看到过。”
苏茜拍拍他的肩膀,“我也喜欢看小说,但是我不会相信那些情节,你明白吗?”
现今世上每个人都那么理智,自余健文到苏茜都对感情生活没有幻想了。
乃光惆怅得要死。
大学时有一个同房同学,恋爱期间那女孩子占据了他的心房,每个地方都摆满她的照片,满坑满谷,其余的同学问:“她美吗?”乃光答:“一定美,美不美已经不再重要,她是他的女神。”
至今乃光仍记得那女孩相貌至普通不过,在街上逛一遍,至少可以找到二三十名。
徐影懿的条件比她好得多,可是乃光仍然没有恋爱的感觉。
也许这样平和的感情是一种福气。
他并不要向她展露最好的一面,乃光怀疑他并没有至好的一面。
他就是那么一个懒洋洋的家伙。
夏季不适合结婚,除非是六月,但不知怎地女孩子穿上婚纱都不及平时好看,太呆板了。
春天多雨,秋季肃杀,母亲一定不赞成。
旅行结婚最好。
也许,人家徐小姐根本不愿嫁这样一个温吞水。
这一迟疑,恐怕又会蹉跎下来。
可是人夹人缘,徐影懿就是喜欢莫乃光。
她同她父母说:“他表面斯文,可是看得出心底热情,其人细心体贴无比,又懂得生活情趣,同他在一起,我的感觉如沐春风。”
她母亲说:“我听人说,他爱泡酒吧。”
“不啦,那种地方叫酒馆,英国最流行……我不管,单身男士,去哪里都很正常。”
“婚后会改吗?”
徐影懿嗤一声笑出来,“谁说过要同我结婚?”
半年后,也终于谈到这个问题了。
在一个黄昏,乃光坐在徐伯伯的书房,咳嗽一声,说道:“徐伯伯,我想向令嫒求婚。”
徐家三口先是一呆,随即喜心翻倒。
影懿站在一旁,忽然缓缓落下泪来。
原先她以为没有机会了,没想到莫乃光会有此惊人之举。
徐氏清清喉咙,“什么年头了,女儿怎么说,我们两老就怎么说,影懿,你愿意吗?”
徐影懿答:“我愿意。”
徐太太笑道:“那么,我们去办嫁妆,你们去办聘礼。”
徐影懿说:“妈妈,都不流行这套了。”
“那么,只办嫁妆也行。”
徐太太立刻拨电话给莫家。
乃光说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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