森工记忆

第八章 离家出走(2/3)

需要技巧,需要时间,需要互动,对于我而言,是一件很难很难的事情,特别是事事都被父母以先入为主的观念否定的情况下。

    不过,任意换个人可能也爱不起来。孩子在一起可以干无数匪夷所思的事情,比如每年开春季节,一群小孩在一起有一个举世仅有的比赛,看谁的屁股痒,伸手一掏就能拖出一根肥硕的蛔虫,在阳光下,面条一般的蛔虫几乎是透亮血红的身体拼命地扭动,那简直就是战利品一般,拿在每个孩子眼前炫耀,然后一群鸡围着他,着急地跳起来抢吃的。他把蛔虫扔给鸡吃。这景象能让121林场的女人们恶心得几天吃不好饭。这也是给孩子打蛔虫的季节了,于是每家每户就会给孩子吃宝塔糖。没几天,旱厕里,一大堆一大堆的全是蛔虫。

    物以类聚,人以群分,我和赵三都是这种孩子,于是有了惺惺相惜的感觉。他是我的跟班,能让他死心塌地的跟着我,是因为我曾经趁父亲午睡的时候将手枪偷出来,让他摸了摸,他已经就感激涕零了。可不到十分钟,父亲心急火燎地赶来,我偷手枪的事情立马东窗事发,本来想把手枪扔到河里,消灭证据的,时间太紧没来得及。我和赵三都被各自的大人打得不轻。因为这次太严重了,涉及到父亲的饭碗。幸好没有拿到街上去招摇,否则后果不堪设想。被打完了以后,我爬起来,战战兢兢地出门,然后一溜烟地跑到后山一块草坪,一个呼哨,赵三便像孙悟空一般,立马出现在我面前。

    你也挨完了?

    恩,你呢?

    也刚刚挨完。

    痛不?

    咋不痛,你看。

    你爸屁儿好黑哦,又不是打私娃子。我说。

    赵三屁股上一条条的血印子,比我惨多了,我心里竟然有一丝庆幸,一丝幸灾乐祸。而私娃子是什么意思我都不清楚,反正是大人张嘴就来的,孩子是有样捡样,我这辈子都高雅不起来,跟我的童年生活环境息息相关。

    你妈屁儿才黑,你才是私娃子。赵三是个孝顺的孩子,说他什么都可以,但是说他爸不行,一般人是说妈不行,他没妈。

    赵三居然敢在我面前嘴嚼,我把赵三按在地上开始揍了起来。

    赵三吓得大哭,问道,你为什么打我?

    还敢问为什么。我第一次体会到了母亲说我嘴嚼的那种感觉,赵三的确应该好好收拾收拾,不需要理由。欺凌是一种无师自通的东西,当对方无法反抗,就会形成一种习惯,甚至能带来隐秘的快感。他手脚并用地反抗,我被他用脚蹬开,跌倒在泥地里,站起来后,我更加使劲地揍他。我们的动静不小,赵三更是哭声震天,大人们闻声而至,各自带回,又是一顿好打。

    有一次,母亲看到父亲跟林场一个女干部闲聊,开点荤玩笑,那在母亲眼中就是跟其他女人的眉来眼去,不可原谅,当场又不好发作。于是,母亲回家,看到我的作业本脏兮兮的,顺手就是一耳光。

    父亲跟其他女人的眉来眼去和我有什么关系呢?我表示不理解和反抗。结果招致更猛的“笋子炒肉”,理由非常充分,母亲说:不是你生下来把家里的钱花光了,不是你经常不听话,不是你一天脏兮兮地丢人现眼,他会跟狐狸精眉来眼去?

    这个理由太充分了,我的罪孽的确太大了,简直是可以导致妻离子散家破人亡。我一般不会哭,母亲这次自己开始哭起来,吓得我再不敢说话。

    你就是个垃圾堆里捡的,你就是个要饭的,你就是个不知好歹的猪!母亲一边哭一边骂我一边看父亲,连我都听得出来,指桑骂槐的意味很浓。

    姐姐镇定自若在在一边写作业,目不斜视,事不关己,明哲保身。她已经习惯了在这种氛围里做自己的事情,因为,如果稍微不小心,有可能遭致牵连,被打满堂红,这也不是没有先例。

    这次我被打得屁股开花,连凳子都坐不了。是可忍孰不可忍,我决定离家出走,不管到哪里,只要不受皮肉之苦的地方,没有挨打的时候被人围观当猴戏看的地方。

    此去不知前路,得有伙伴,我第一个想叫上侯娟,那个我父亲用命救回来的小女孩。她拒绝了,她从来就不敢做违抗父母的事情,对于我经常被打,也只是默默的同情而已,谈不上一定要和我一起亡命天涯。

    我威胁侯娟:你记住,将来你会后悔的。

    侯娟说:妈妈说过,世界上没有后悔药。

    莫名其妙,但我不能勉强侯娟,我只有叫上了赵三。他不需要勉强,而是强迫了。他不敢违抗我的命令,在他心目中,我是他唯一的伙伴,必须生死与共。

    我们最初设想是将漂木用抓钉钉成木排,然后顺流而下,可以直接到达我从来没有见过的故乡,那是父母心心念念的故乡,阳华,便可以在阳华著名的太平湖上岸,那一定是浪漫而迅速的。但这个灵光一闪的方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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