快穿之红尘愿

第二百四十一章 官司缠身的女主(3/3)

,是我太过激动了。”

    “没关系。”

    卡莎莎作为一个曾经红极一时的偶像明星,被众多的少女崇拜模仿过。但也只是曾经。如今,她什么工作也没有接过,除了给人做配以外,打打酱油,她几乎找不出适合自己的剧。

    而一家名为莎莎牌的零食商,不仅拿她的名字作为公司名称,而且还拿她某一部电视剧里的一个形象,作为logo标志。让人以为,这个品牌是她创立的,公司是她的。

    估计购买的大多数人,也是冲着这个名,这个logo去的。根本不知道,莎莎公司,跟她一点关系都不沾。

    现在,有人吃出了问题。病人家属,拿着病例本,将她告上了法庭,而且不只一人。

    法庭之上,她的辩护律师出现,也拿出了合理的证据,证明这不是自己的公司,也不是自己代言的公司。可病人家属一口咬定就是她的,不是她的,怎么是她的名,怎么是她的形象。

    这个要她怎么解释,她曾为这个也打个官司,在对方公司的辩护律师辩解下,让法院方认为只是相像,存在偶合。莎莎这个名,不是她的专属。而且logo形象是与她只是重合,并不存在侵仅。

    对方公司里的这个解释就相当于,世上有长得相像的人,你不能判定另一个长得像你的人,就是仿你整出来的人,完全是巧合。

    最后,这场官司,她当然输了。还沦为了一场笑话,除了让她上了一次热搜让人骂骂外,什么都没得到。

    她又沉寂了下来,没人知道她在做什么。

    若是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,也就没花洛什么事了。

    她官司缠身的时候,以前那些有的没有,也来乱搅一团,仿佛都是约好的一样。

    最出名的一件便是,她快当红时,给同剧的另一女明星杯中添加了东西,致使那名女星,吃坏了肚子,不得不暂停该剧的拍摄工作,住院了一段时间。

    她顺应成张的成为该剧里的女主角,从而红遍大江南北。也仅仅是这一部剧而已,之后,便如水花那样,冒了个泡泡,便消失不见了。

    至今,人们还在津津乐道那部剧,记得她的角色名,却不记得她的名字。

    那名女星趁她倒楣时,给她来的这一出,给了她致命一击。爱情事业钱财都没了,她被判了几年刑期。出来后,在有心人的蛊惑下,想要报复回去。

    以花洛看来,这个剧情设计的特别的白。这个世界的分身不行啊,剧情设计能力不过关。没啥意思,花洛摇头,同时给她要守护的女主,发了条短信。

    “想要当巨星吗?想要成为世界上最闪耀的那颗星吗?想要摆脱当下的状况,活出最完美的自己吗?想要的话,明天就到明津路,xxx大厦六层来找我。我帮你解决一切问题,切勿回复。明天记得准时到哟,我等你,过时不候。”

    这个一看就是骗子发的信息,却紧紧地抓住了卡莎莎的心,让她左右摇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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