过末班车回不了家了,我要妈妈……”她挤着眉毛,做出一脸哭相。
我又不是小孩子,被你用激将法?正好过来一辆62,我连招呼也懒得再跟她打,脚一迈就要离开这个是非之地。
“你!”她在我背后喊,“你真不够朋友!”
谁和你是朋友?抱歉啊抱歉,我认识那个人吗?我的一只脚已经上了公车,此刻有人大力拽我的吉他,我一个重心不稳倒摔下去,接连几个趔趄,靠着路边的一棵树才没摔个仰八叉。
再看看她,她笑容满面,对公车售票员做着“gogogo”的手势。
公车开走了。我欲哭无泪。她依旧是那样,似笑非笑用一种睥睨的眼神看我,好像是在问:“现在,怎么办?”
我懊恼:“说吧,你到底想干什么?”
“你救了我,你必须负责到底。”
“我不该救你,我错了,我改行不行?”
“为时已晚。”
我懒得理她,在马路牙子上坐下开始检查我的吉他。这可是我的宝贝兼吃饭家伙,刚才撞了树撞了人还撞了墙,不知道有没有伤筋动骨。我顺手拨了一个《挪威的森林》前奏,还好,一切正常。
“我听过你唱歌,嗓子破点,感情还是有的。”她流里流气地在我身边坐下,我挪开一点,跟她保持距离。
“你刚才弹的那是什么来着?听着挺耳熟。”她没话找话。
“挪威的森林。”我尽量礼貌。
“哦,这个我知道,那个什么伍佰嘛!”她马上又自我感觉良好地哼起来,“让我将你心儿摘下,试著将它慢慢溶化……”
“打住打住!”我忍无可忍,“这是Beatles的挪威森林,NorwegianWood,你有点文化行不行?”
“你有文化,你倒是唱啊!”她不甘示弱。
唱就唱,怕你怎的。我拉开嗓门,第一句“Ioncehadagirl”就把她震住。我暗暗得意。嘿嘿说实话,我弹吉他唱歌的样子还是蛮帅的,被公认为“十二夜”乐队里最有女生缘的一个,小半年里收到的情书也有好几十封。
她在黑暗里看着我,我在她的眼睛里看到那些熟悉的仰慕,臭屁地问她:“服不服?”
“服个屁,”她居然说脏话,“唱这些世界上没有三个人听过的歌算什么本事?要把别人的歌唱成你自己的,或者干脆自己写,那才高明!”
“你这是明目张胆的嫉妒。”我说,“我要赶末班车回学校Happy,少陪了。”
“末班车几点?”她笑眯眯地问。
“十一点半。”我看看表,还有五分钟。
“其实你不如给我再唱一首。”她提议。
“为什么?”
“因为你的表坏了。”
我这才仔细打量手腕上的老爷表,它跟了我已经三个年头,虽然进过几次水,可总体来说还算运转良好。但是现在,可怜的它,表面玻璃裂成几块,指针一动不动——看来是刚才那记勾拳的副产品。
现在的回想起来,当时我居然不是很懊恼,相反,有一丝丝庆幸的感觉。那天就是这样,我遇见图图,然后所有的事情便成为我们的相遇而准备,有点巧合,有点诡异,可是都只是甜蜜的铺垫。
表坏了,时间就此停住。于是她留在我生命里。
像我这样一个文艺青年,注定要为这样的小资感觉付出些什么。当我敏感地感觉到这一点的时候,我有些没出息地感到不安,所以我决定往前走,走回家。
她当然还是跟上来。
我继续走,她继续跟。
到第二个街角的拐弯处,我站住了。转回头,她歪头,冲我嘿嘿地笑。看来,这姑娘今天是铁了心要粘上我了。
“你跟着我干吗?”我问出一句废话。
“再唱一首?”她走上前来晃晃我的胳膊,“可以点歌吗?”
我假谦虚:“我这破嗓子,算了。”
“假谦虚。”她哼哼。
哼完后,她自己开始唱。我们百无聊赖地在路边且走且停,她也就断断续续哼了一路,一开始,只是些零乱不成调的乐句,从这首跳到那一首,上一句还是我的太阳下句马上变成周杰伦,七拉八扯的能力让人叹为观止。
她什么时候开始专注地唱一首歌,我已经记不清了。很可能,她只会唱高潮部分,但是看得出她喜欢这首歌,所以唱的时候有种自己都没意识到的专注。那种专注吸引我偷偷看她,她微微仰着脸,白皙的皮肤浸透着月光,眼睛里居然有种圣洁的光芒。对,就是这个词,圣洁,虽然今天看来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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